我校获得陕西省2018年省级单位档案工作
年度执法检查“优良”等次
12月12日,我校接到陕西省档案局下达的《陕西省档案执法检查反馈意见单》([2018]第31号),我校获得陕西省2018年省级单位档案工作年度执法检查“优良”等次。
《反馈意见单》指出,检查组通过听取我校分管领导对档案工作情况的介绍,对照《陕西省省级单位档案工作年度执法检查办法》质询相关问题、查阅有关佐证材料、抽查案卷、实地检查、综合评议、现场反馈等形式,形成了对我校的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单》对我校档案工作条件保障、档案基础业务工作、档案信息化建设等三个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我校重视档案工作,档案工作纳入到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当中,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我校档案馆认真履行对校内各职能部门、学院形成的不同门类、载体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职能,档案管理网络体系健全,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全部参加档案上岗业务培训;办公、阅览、库房做到三分开,建立了档案工作突发应急处置管理预案,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基本满足当前需要。
《反馈意见单》指出,我校重视档案基础业务,结合学校档案工作特点制定了管理办法和业务标准、规范,检索工具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各种业务台账基本建立。《反馈意见单》认为我校编制的西安工程大学大事记、年鉴、荣誉集、教学专题、百年校史等档案编研资料,为教学、学校管理工作提供了有效服务。
《反馈意见单》认为,我校重视档案信息化建设,使用南大之星档案管理系统,对学校OA系统形成的电子文件实现了归档管理,建成了学生管理、校报、照片、人事档案全文档案数据库并实际应用,提高了档案检索和利用工作效率,档案信息化建设已经完成阶段目标。
《反馈意见单》同时对我校提出整改建议。一是按照《全宗卷规范》(DA/T12-2012),尽快建立全宗卷。二是规范档案的利用登记,及时反馈利用效果。做好检查记录,完善库房技术管理,确保库房温湿度达标。三是将文书档案“长期”、“短期”更正为30年和10年,并依据国家档案局相关规定修订我校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相关要求。
《反馈意见单》要求我校在2019年5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陕西省档案局,省档案局将适时组织复查。
(撰稿:王程程 审稿:高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