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档案馆向校属有关部门发出《关于落实〈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指出,为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西工程大党字〔2016〕70号)精神,全面做好新时期档案工作,特别是根据上半年我校档案工作自查实际,进一步总结经验,提升水平,弥补短板,追赶超越,以实际行动做好陕西省教育厅对我校档案工作的检查,档案馆就《实施意见》中涉及的主要目标任务给予分解,同时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
《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档案事业建设规范要求,积极深入,持续推进各项任务扎扎实实的落实,全面顺利完成《实施意见》提出的工作目标任务,为学校实现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实有力的服务和支撑。同时,要求相关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在年底前向档案馆提交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