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 言
1. 为了加强我校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做到门类齐全,结构合理,必须实行目标管理,使档案工作各环节逐步实现规范化,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为学校各项工作和社会服务。根据国家教委《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制定本规范。
二 本校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1. 我校在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属学校档案。
2. 学校档案工作是办好我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衡量我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档案工作是学校评估的重要保障内容之一。
3. 学校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4. 学校应严格实行部门课题组立卷归档制度,逐步做到“三纳入”、“四同步”:纳入学校计划和规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5. 学校要有一名校领导分管档案工作,各立卷部门,要有一名负责人分管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并确定1-2名兼职档案干部具体承办。
6. 学校要把档案工作列入学校计划,在人员、经费、库房、设备各方面给予保证。
7. 学校档案工作要努力从经验管理转向科学管理,逐步采用先进技术,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满足我校各项工作的需要。
三 分管档案工作领导及档案人员职责
1.1 组织全校性的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
1.2 加强对学校档案工作领导,把档案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并列入学校议事日程,督促分管部门按上级和学校档案部门要求做好应做的工作。
1.3 关心档案工作和综合档案室的建设和发展,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逐步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学校的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2.1 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档案法规,执行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
2.2 加强与学校档案部门联系,共同做好业务监督指导、检查工作、保证归档档案的质量。
2.3 做好兼职档案人员的工作,支持他们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3.1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规,制订本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和检查校属各单位执行情况。统一规划和指导全校档案工作。
3.2 负责全校档案征集、分类、著录、数据库建设、鉴定、接收、统计、保管、利用工作;指导和协助校属各单位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数据建设、归档工作。
3.3 组织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教学、科研、管理及社会提供服务,提高档案的科学管理和利用水平。
3.4 保守档案的机密,确保档案安全,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做好档案的保护工作,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
3.5 参加档案信息工作的整体化建设,编制检索工具,积极开展档案信息资源。
3.6 负责对全校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档案宣传工作,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档案意识。
3.7 参加档案工作协作、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档案人员素质和档案工作水平。
4.1 坚持平时立卷,根据本部门不同种类文件材料形成的特征,制定其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立卷归档。
4.2 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整理、立卷、归档文件材料档案管理系统基本数据的建立、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4.3 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编写页号准确,案卷目录填写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4.4 主动接受校综合档案室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按规定时间向综合档案室归档。
四 综合档案室的制度建设
1. 综合性的规章制度,包括各种综合性的实施办法、细则、规定。
2. 立卷归档制度,包括校内各部门立卷要求,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和归档办法。
3. 档案保管制度,包括档案的安全保护和库房、设备管理措施。
4. 档案的保密、保卫制度,包括档案的保密、保卫措施和对档案人员的相应要求。
5. 档案统计制度,包括统计时间、项目、内容、办法。
6. 档案的利用制度,包括利用手续、方式、要求、批准权限和管理办法等。
7. 档案的鉴定制度,包括鉴定范围、组织、办法、程序、手续等。
五 档案干部素质要求
1. 综合档案室应配备政治上可*,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和一定专业知识,年龄结构合理,数量足够的档案干部。
2. 档案干部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正廉洁,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3. 档案干部要热爱档案专业,忠于职守,埋头苦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 档案干部要认真学习档案专业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及现代化管理技能,刻苦钻研业务,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5. 学校各级领导应为档案干部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经济待遇创造条件,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档案干部应相对稳定,一般不轻易调离。
六 档案的收集
1.1 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文件材料。
1.1.1 《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规定应归档的党群、行政、教学、科研、产品生产和科技开发、基本建设、仪器设备、出版、外事、财会十大类文件材料及根据我校实际应归档的业务、人物、实物三大类。
1.1.2 反映学校工作和活动的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载体材料。
1.1.3 征集国内外与学校有关的各种具有保存价值的其他材料。
1.1.4 校内个人在其非职务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可按征集、代管、捐赠的方式处理。
2.1 本校执行部门、课题组立卷归档制度,各部门必须分工明确,协同配合。
2.2 全校性、综合性的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立卷归档。其余按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相应门类的立卷归档。
2.3 立卷归档涉及多个部门的大类,由一个或几个主要职能部门归口,其他部门可向他们集中或*拢。
3.1 各门类档案的质量要求,总的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彼此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3.2 卷内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反映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活动的真实内容,手续完备,制作和书写材料利于长期保存。
3.3 管理内容的档案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要注意密不可分的材料排列顺序: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定稿在前,历次重要讨论稿在后;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专题性、成套性档案(含教学、科研、基建等),按阶段、结构、部件等分别组卷。
3.4 在充分照顾前述原则和不影响文件的有机联系的情况下,同一内容的卷内文件可按永久、长期、短期先后排列。
3.5 确定文件材料的保存价值,要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为国家积累历史文化财富的需要,准确进行判断。
凡反映本校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对本校、国家建设、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列为永久保管;凡反映本校一般工作活动,在长期内对学校和社会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列为长期保管。
3.6 立卷视文件材料数量的多少进行,一般不超过200页。当问题单一,文件较少,又不便一起归类时,可立薄卷。
3.7 卷内文件材料按顺序排好后,装订的案卷无论单面或双面,只要书写的文件材料,均应依次在非装订线一侧下角编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右上方加盖有单位名称、档号、件号的戳记,并逐项填写。
3.8 案卷题名应简明确切,体式一致。一般写在卷面,不超过50字。
3.9 要去掉卷内文件上的金属物,托裱破损文件,字迹稍模糊的应复制与原件一致,用三孔一线装订。
3.10 档案的案卷格式和各种表格、卡片的内容、规格、用纸应统一。
4.1 党政部门和能按年度归档的部门在次年4月底前归档;教学部门按教学年度立卷归档,应在每年十月底以前完成上一个学年度的立卷归档工作;春季毕业的研究生,其管理及学籍材料,应在当年六月底以前完成立卷归档工作;科研、基建、仪器设备等和专题性成套性档案,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归档。
4.2 接收档案必须履行手续,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两份,写明案卷标题,卷内文件页数,案卷数量,移交时间,交接双方签名盖章。
七 档案的整理
1.1 各类档案在收集齐全后,按一定原则和属性逐卷分别归类编号。
1.2 档案分类、编号、排架,一经确定,不可随意变动。
2.1 案卷目录应分年度编制,做到不出现重复的档号。
2.2 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编制配套的检索工具,档案室指南、专题目录等。
八 档案的计算机管理
1. 档案部门应积极开发利用计算机档案管理系统,提高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的能力。
2. 加快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及有关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加强基础设施与应用系统的建设。
3. 做好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宣传工作,加强对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检查与督促工作,落实各单位电子文件及档案管理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九 档案的保管
1.1 库房应逐步配齐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等设施。
1.2 库房标准温度为14—24℃,标准相对湿度为45—60%。
2. 档案室应根据工作需要,逐步配置计算机、复印机、照相机、录音机、空调机、吸尘器等。
4. 案卷应依档案顺序排放,库房柜架应编顺序号,各柜、各库和全室应有档案存放标志图,示意图。
5. 档案室应对档案的安全定期组织检查,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破损、褪变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
十 档案的鉴定和统计
1.1 档案室和有关部门组成鉴定小组,采用直接鉴定法,对到期的档案,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的意见,登记造册,经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存毁。
1.2 销毁档案时必须有两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
2.1 建立建全统计台帐,掌握档案的收进、整理、利用、移出、销毁和室内各种情况数据。按省档案局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各种报表。
2.2 对统计数字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选措施、建议、报告学校领导。
十一 档案的利用
1. 综合档案室人员要熟悉库藏,主动提供利用,起到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助手和参谋作用。
2. 档案室应有检索、阅览室和复制设备,为利用者提供方便。
4.1 凡利用本室档案,均应按本室规定办理利用手续,填写《档案借(查)阅登记薄》,对外单位和个人利用档案按规定收费。
4.2 利用结束后,利用者应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留室存查。
4.3 对借出的档案,档案室有关人员要定期催还,发现损坏或丟失,应写出书面报告,根据不同情况,报学校按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 档案的编研和学术交流
1. 档案室应加强编研工作,积极配合学校编史修志及重要参考资料的编写。
1.1 编研的重要参考资料包括:学校沿革表;历任校领导职务名称及任免;学校各种基础数据汇编;年鉴,学校大事记(可与党办校办合编);重大档案史料汇编;重要专题档案汇编;重要会议简介等等。
1.2 档案部门对编纂的各种汇编要注意把关,保证质量。必要时要报有关部门或分管校领导审查。
2. 档案室人员应认真开展档案学术理论研究,参加本地区的档案协会活动,并起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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