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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各学院(部门)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及兼职档案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6 浏览:

校属各单位

于学校机构调整及人员变动,为确保档案工作能够持续、有效地开展,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现需要重新明确各学院(部门)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兼职档案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分管领导:由各学院书记或院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2.兼职档案员:各学院(部门)配备1名兼职档案员;档案资料较多的学院(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多名,且其中1人专职对接档案馆。兼职档案员要求政治素质高、忠于职守、责任心强、认真细致,熟悉本学院(部门)业务工作,能够长期稳定承担档案管理任务。

二、工作职责

1.分管领导:全面统筹本学院(部门)档案工作,建立内部档案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兼职档案员规范开展档案收集、整理及移交工作;对本学院(部门)归档材料进行审核签字,确保档案完整性、准确性;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保障必要工作条件。

2.兼职档案员: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范,做好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立卷、数字化录入及移交工作;主动对接学校档案馆,接受业务指导和质量检查,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归档任务;定期参加档案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落实档案安全保密要求。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学院(部门)于3月1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名单报送至档案馆或临潼校史馆(金花校区图书馆一楼103室或临潼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14室),进入兼职档案员工作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0935132@qq.com。名单格式见附件。


联系人:薛斌

联系电话:83239397

兼职档案员QQ工作群:867252503




附件:学院(部门)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及兼职档案员名单




                                  档案馆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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