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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0 浏览:

校属各单位:

依据《西安工程大学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为确保学校2026年度文件归档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一)各单位2025年度在党群、行政、教学、科研、基建、出版、外事、人事、设备(招标)等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纸质、电子、照片等载体形式)。

(二)各单位在2025年度荣获的省部级以上集体获奖证书、奖牌、奖杯、锦旗等,以及学校重大活动、重要宣传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实物及实物清册。

(三)符合移交条件的财会类文件材料。

(四)其他往年应归档,但尚未归档的文件材料。

二、归档时间

(一)党群、行政、教学、科研(文书)、基建(文书)、设备(招标)、出版、外事、财会、声像、实物类档案于6月15日前完成归档。

(二)基建项目档案在项目完成后2个月内,由基建处统一移交档案馆。

(三)科研项目档案在项目完成后2个月内由课题组立卷移交科研处,由科研院统一移交档案馆。

(四)重大活动、大型学术会议、重要专项工作档案按活动、工作内容分专题立卷归档,在活动结束后2个月内由主要负责部门统一归档。

(五)人事档案材料形成之日起1个月内由人事处统一移交档案馆。

三、相关要求

(一)归档工作严格执行“部门预立卷” 制度。分管档案工作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须切实履行组织领导职责;兼职档案员负责指导、督促本单位各类材料的收集、整理与立卷,确保档案真实有效、原始完整、证章齐全、字迹清晰无污损,做到学校历史文件材料 “应归尽归”。

(二)各单位依据《西安工程大学各类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附件1)规定,确保归档文件材料内容完整,签署手续完备。

(三)各单位纸质文件整理按件或组卷完成后,须于5 月30日底前登录档案管理系统完成网上著录并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从系统导出打印《档案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与归档实物一并移交档案馆。

(四)若档案分管领导及兼职档案员发生调整,请于4 月 17 日前填写《XX-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及兼职档案员名单变更表》(附件二),电子版发送至档案馆邮箱 dafw@xpu.edu.cn,纸质版报送至临潼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校史馆 214 室或金花校区档案馆 103 室。

四、联系方式

(一)档案馆咨询电话:029-83239396

(二)档案工作群(qq群):867252503

附件:

1.《西安工程大学各类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2. XX-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及兼职档案员名单变更表

3. 档案馆立卷归档业务指导分工与联系表

西安工程大学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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