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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印发《西安工程大学档案工作检查实施方案》
2017-03-13 16:01   审核人:

 

39日,我校印发《西安工程大学档案工作检查实施方案》(西工程大档字〔20171号),下发校属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实施。

《方案》指出,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普通高校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陕教秘办〔201612号),省教育厅决定于20179月起对各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进行检查,并组成检查小组,进行实地检查。为了认真全面做好档案工作,接受上级检查,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方案》包括正文和附件《西安工程大学档案工作检查目标任务分解表》。正文部分内容,一是要求高度重视,依法治档,为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务;二是工作机构组成,学校成立档案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检查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档案馆,负责检查工作的日常事务。学校档案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吴轩第副校长,成员为学校保密委员会成员单位和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党政办公室、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宣传部、档案馆、人事处、科技处、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学生工作部(处)、发展规划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集团)。检查工作办公室下设档案检查报告工作组、档案材料组、自查专家组、综合工作组,同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成立档案检查工作组,开展工作。三是总体工作安排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20173月底前)为档案工作检查启动阶段,第二阶段(2017610日前)为立卷归档材料建设阶段,第三阶段(2017620日前)为自查阶段和自评阶段,第四阶段(20171110日前)为材料完善和专家组进校检查阶段,第五阶段(20184月底前)为整改和落实阶段。四是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职责与任务,五是提出有关要求。《方案》明确了各组的工作职责。

《目标任务分解表》包括三部分,分别是档案工作基本保障(50分)13个检查项目、档案工作重点建设(50分)7个检查项目和各项加分(10分)8个检查项目。《方案》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具体任务、检查内容、检查依据和标准分值,为实际做好检查工作提供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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